日前,福建省工商局认定全省446件商标为福建省著名商标,其中我市100件商标榜上有名。目前,全市共有中国驰名商标105件、福建省著名商标929件,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这些年,省著名商标的评定引发诸多特色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注,申报热情高涨。”据工商部门人员介绍,以石狮的特色农产品“古浮紫菜”为例,继去年“古浮紫菜”获评“市知名商标”称号后,今年再次获评“省著名商标”,成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中为数不多的著名商标。
“对于企业而言,著名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品牌影响力;此外,评为著名商标后,企业在打假和保护商品品牌形象上会更加有利。”据介绍,著名商标的评选每年一次,在流程和要求上都有严格规定,比如,该商标要为相关公众所知晓,认定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时间在3年以上,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稳定,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同时申请人必须近三年无商标侵权行为。
“福建省著名商标有效期限为3年,3年过后,需要重新认定,符合相关条件才会续评。”该工作人员说,有效期的规定将激励企业在长远规划中注重品牌的维护,走好品牌战略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