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经理与雇员工作签证L-1
L-1(Inter-company Transferees)适用于为在美国有母公司或子公司、分部、关联公司的企业工作的外国人,他们由跨国公司内部调派到其美国公司暂时工作。
目前美国对L-1签证没有年度配额限制,但是要求在过去三年中,该雇员必须至少连续在美国国外的该跨国公司从事过一年的相关工作。因此,国外母公司的新员工不能申请L-1来美国,在美国已经停留超过两年的学生或其他人士也不能申请L-1。移民局对L-1人员的薪金没有具体规定。
L-1期限:
美国新公司:美国移民局一般对美国新公司的L-1先批准一年,之后可以作延期。每次延期一般为两年或三年。
美国老公司:美国移民局一般对美国老公司的L-1批准两年或三年,之后可以作延期。
L-1家属:
L-1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L-1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这对重视教育的华人很有吸引力。2002年新的法律还允许L-1的配偶L-2的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
办理L-1签证申请程序(Procedures)
1. 在美成立分公司(Set up Branch in USA)
2. 向移民局申请L-1批文(Apply L-1 Petition with BCIS/INS)
3. 将移民局批文转美领馆申请L-1签证(Apply L-1 Visa in US Consulate with L-1 approval notice)
注:如在美分公司一年后运转良好,可以申请全家移民美国绿卡(Apply for permanent resident in USA after one ye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