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1993年6月1日在人民大会堂向第4批计35名香港公证律师颁发了授权委托书。至此,共有84位香港公证律师接受我国政府的授权委托,办理香港居民、法人的有关公证证明。 从1980年以来,司法部已先后3次共委托了香港49位公证律师。这次委托较前3批委托有很大不同,一是人数最多;二是青年律师多。他们办理公证的业务范围,除不办理婚姻状况证明外,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其他民事法律事务使用的有关证明,香港法人到内地处理经济方面的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各种证明文书,均可以办理。
司法部委托第四批香港公证律师名单
方 和 方和律师行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9号华人行14楼 李志华 罗文锦律师楼 香港太古大厦12楼 李业华 胡宝星、关卓然、李业广、罗志能律师行 香港怡和大厦26楼 朱佩莹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 香港皇后大道中19号19楼 何福康 黎得基何福康律师行 九龙弥敦道625号丽斯大厦1001-7,1009,906及9 09室 邵信发 邵吴马律师行 香港中环遮打道11号太古大厦1019室 林彦明 林文杰律师事务所 香港皇后大道中33号万邦行5字楼 吴 斌 施文律师楼 香港中环毕打街1-3号中建大厦7字楼 吴国荣 吴国荣律师行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21号203-8远东发展大厦 胡祖雄 唐天焱律师行 香港德辅道中45号永隆银行大厦8字楼 纪华士 卓振威、黄德成、纪华士律师楼 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百富勤大厦3203A至3205室 姚宝诚 姚黎李律师行 香港中环德辅道10号东亚银行大厦9及15楼 容正达 希仕廷律师行 香港中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21楼 陈世强 廖何陈律师行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31-37号中国联合银行大厦6字楼 陈志雄 黄潘陈罗律师行 香港皇后大道中33号万邦行1602-4室 陈均洪 陈均洪律师行 |